[時事]不該由國家立法監管網絡的言論自由


常常聽到有人說「通往地獄的道路是由善意鋪成」,一直覺得這句話很有問題,但一直想不到到底是哪裡有問題。

最近終於恍然,善意並不是問題,從來都不是,真正有問題的是愚蠢,比較精確的說法應該是「通往地獄的道路是由愚蠢鋪成」。

最近網紅發起情願,呼籲由國家立法監管網絡言論的自由,正好呼應這句話。他們當然是善意,希望可以減少網路霸凌的問題,但這個做法很愚蠢。

首先我們已經有足夠的法律來處理網路霸凌的問題,如果某些人的言論有污衊的成分,我們可以控告對方毀謗。之前自由的囚鳥也有分享過向MCMC/SKMM投訴網路言論的方法

所以我們從來都不是因為沒有足夠的法律,才會有網絡霸凌的問題。我們自己反而應該先搞清楚,任何自由從來都不代表無限上綱什麼都可以做,言論自由亦如是。言論自由跟網絡霸凌根本就是兩回事,就像自由跟殺人也是兩回事一樣。我們不會因為有人殺人,就說「我們應該立法限制人身的自由」,因為我們已經有針對殺人罪立法了。那為什麼我們會覺得需要為了網絡霸凌來限制我們的言論自由呢?

更何況馬來西亞限制言論自由的惡法還少嗎?煽動法令、大專法令、以前的內安法令,2020年通過的反假新聞法等等,我們現在僅有的言論自由,都是過往努力奮鬥才勉強維持下來的結果,但我們現在竟然要拱手將自己的言論自由讓渡給政府?這除了「愚昧」之外,我也不知道該說些什麼了。

而且網路霸凌絕對不是依靠法律就可以處理的部分,馬來西亞法律同樣有禁止散播色情內容,這條法律的效果如何呢?我想我們馬來西亞人自己是最清楚了。那我們今天為了一個可能看不到太大效果的做法,於是自我閹割掉言論自由,這不是很搞笑嗎?

中國的言論禁錮怕是全世界最強大的國家之一了,請問我們遇到四處叫囂辱罵霸凌別人的小粉紅還少了嗎?真正的問題從來都不是言論自由,網絡霸凌只是體現了我們的涵養問題而已,真正要處理的,是學校如何教導網絡素養的問題,而不應該由任何法律介入。

致力於倡導新聞自由的無國界記者組織(Reporters Without Borders)在昨天4月20日發表了2021年世界新聞自由指數報告,馬來西亞下降18位跌至第119位,我想這就說明了很多問題了。

所以我們真的要讓政府來決定我們的言論自由疆界嗎?不像是個好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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