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上帝很在乎未出生的小孩嗎?


《聖經·出埃及記》21章22節明確指出胚胎只是身體的一部分,而不是一個獨立自主的「人」。

「人若彼此爭鬥、傷害有孕的婦人、甚至墜胎、隨後卻無別害、那傷害他的總要按婦人的丈夫所要的、照審判官所斷的受罰。」

相比第23節至25節就可以看出,對人和對胚胎的處置有很大區別:
「若有別害、就要以命償命、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以手還手、以腳還腳、以烙還烙、以傷還傷、以打還打。」

所以那些拿著《聖經》來禁止人工流產的信徒,麻煩先搞清楚《聖經》的內容好嗎?

何況上帝連對已經出生的小孩子都沒有客氣好嗎?

比如說因為有42個小孩嘲笑以利沙,結果上帝就派兩隻熊把他們撕裂(列王記下2章22節)。

上帝也把埃及所有頭生子都殺了(出埃及記11章4節至7節)。

還殺死了拔示巴的兒子,雖然出軌的是他母親,殺死烏利亞的是他父親,但他卻要被殺害(撒母耳记下12章15節至18節)。

也命令約書亞殺死耶利哥的所有人,包括小孩(約書亞記第6章)。

然後基督徒嘗試讓我們相信上帝很在乎小孩子,包括尚未出生的小孩?

我覺得挺搞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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