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主义]台湾成功同婚,然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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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台湾不是一个国家?
同婚违反公投?
那么接下来呢?
总结


前言

今天是国际不再恐同日,也是台湾自2年前以来纠结许久的同婚专法通过的日子!从此以后,同性恋者在台湾,终于可以公开合法地注册结婚。当然,这一路走来,也绝不轻易,甚至可说是跌跌撞撞,坎坷之极。

而好不容易终于盼来了这一天,却又看到许多不明就里,但是极度反同的马来西亚华裔随口叫嚣,并散播许多不实的资讯,于是在这里试图辩驳,以正视听。也顺便借此机会,来建议以及警告台湾的朋友接下去要注意的事项。


台湾不是一个国家?
我个人也没有想到需要从这里开始说起,但是实在是看到许多人高声疾呼,说台湾不是一个国家,好像这件事情严重的足以毁天灭地一般,所以只好先从这里开始。

那么,首先要说的事情,严格来说,台湾确实不算一个国家名字,为什么我要这样说?因为台湾其实是一个地理的名字,是一个岛的名字,这个名字是直到清朝时期才据此将其称呼为台湾岛(有兴趣的朋友可以自行研究台湾的历史,在此不赘言)。之后甲午战争清朝败北后,便把台湾割让给日本。然后二次大战爆发,日本战败后,中华民国便代表同盟国接管台湾。一直到国共内战的当儿,国民党因为主力抗日,导致将官和兵力都远远比不上共产党,于是一路败北,最后就退守到了台湾这个岛上。

也由于如此,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直宣称自己已经取代了中华民国的地位,因此也合法拥有了台湾的统治权,可是中华民国也宣称自己才是正统的大陆统治政权,因此台湾的统治权自然属于中华民国。这两者的争议基本上就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地步,无需理会。

可是说到这里,大家应该就可以很清楚了解了吧,台湾目前是在一个国家的管理之下,那就是中华民国,所以严格意义来说台湾并非一个国家,中华民国才是。可是现实自然不会那么简单的,台湾的人口对国籍的认同其实具有很大的分歧,这跟台湾的历史有关。某些人认为中华民国才是台湾的合法政权,另一部分人却认为台湾本身从来没有任何合法政权,因此应该以“台湾”的名义宣布独立。

所以简单的说,台湾的确符合了一个主权国家的定义,也就是
  • 固定的居民
  • 一定界限的领土
  • 有效的政府
  • 与他国交往的能力

因此,我的看法一贯如此:台湾毫无异议是个国家,只是它的人民还没有决定这个国家应该叫“台湾”还是“中华民国”而已。


同婚违反公投?
严格意义来说,台湾这次的公投,其实真的是一场闹剧。我从两年前开始追踪台湾的同婚事宜,也经历了那段反同人士发起的号称爱家实则反同的三项公投,因此我个人认为我绝对有资格这么说。

违宪嫌疑的公投案
首先,这场公投案本身声势浩大,总共捆绑了好几个议题同时进行,而反同人士发起的爱家公投只是其一。可是如果对公投和人权议题有基本的了解,就知道人权问题本来就不应该进行公投,尤其是当时台湾的大法官依然对同婚进行释宪,清楚说明了禁止同性结婚属于违宪的行为。所以与其说同婚专法违反公投,不如说这场公投一开始就不应该通过才对。

可惜的是,台湾的公投中委会却没有“违宪审核”,因此反同人士的三场反同公投就此过关,也因此开启了接下来各种对同志的各种歧视以及抹黑岁月。

而这场公投到底有多混乱呢?首先是爱家公投的内容就有两条可说是重复的,“民法婚姻排除同性结合”以及“非民法婚姻来保障同性恋共同生活”,然后挺同人士又提出“以民法婚姻保障同性婚姻”的公投,竟然也通过了!这三个矛盾的公投一旦结果全部是“同意”的话,真不知道政府打算如何是好。

另外关于同志教育的部分亦是如此,反同人士提出“国中小禁止实施同志教育”,挺同人士则提出“以性别平等教育法明定实施同志教育”,这两个公投竟然也都通过了。

从以上数点就可以看出来,这场公投其实在反同人士和挺同人士的拉扯下,依然沦落为一场闹剧。即便挺同人士是一片好心,我还是必须说,当时的情况应该上诉法庭,要求禁止违宪嫌疑的公投,而非傻傻在反同人士擅长的舆论战场和他们对持。这不仅对自己不利,也对同性恋者们带来二次的伤害。

反同人士的谎言以及抹黑
实际上,在公投案之前,反同人士已经无所不用其极地说谎并且抹黑同性恋者。我必须强调,我对任何人的信仰都无感,就一个个人主义者而言,每个人都有选择自我信仰的权力。可是,没有人有权力使用自己的信仰来打压他人,而我对反同人士无法容忍的原因也在于此。

反同人士对同婚的谎言以及抹黑就包括“爸爸妈妈不见了”(宣称通过同婚大家都必须称呼自己父母“双亲一”以及“双亲二”)、“台湾健保会被艾滋病拖垮”(虽然艾滋病连健保的前十名都排不上)、“没有父母亲的小孩无法健康地成长”(呵),以及“同性性行为不正常”(老生常谈了)等等。

而这些谎言以及抹黑给反同人士制造了许多舆论的优势,也导致挺同人士疲于奔命,只能把大多数的精力放在纠正这些谎言以及抹黑上。而许多年长一辈也因此被欺骗,甚至出现反同组织进行灌票、把人家投票的丑闻。

公投的结果
最终,在反同人士的谎言以及抹黑之下,公投案对同性恋者来说就是惨败。不仅无法保障通过民法实施同婚,甚至连同志教育也无法实行。甚至有反同组织在看到那么多人反对同婚后,竟然转头就不认公投结果,认为政府应该“以民意为重”,不要让“同性欲”有合法的机会。

而接下来的九合一选举,也被认为是因为大法官释宪以及民进党推行同婚,导致民进党大败,国民党近乎囊括三分之二的地方席位。也因此一部分民进党的支持者对此事不满,认为民进党不应该为了同婚而失去选票,而是应该专注在2020的总统选举。

所幸,所幸,民进党的议员们都没有因此退缩,蔡英文总统和苏贞昌院长更可说是赌上了自己的政治生涯,最终总算有好的结果。

所以同婚是否违反公投?
恰好相反,这次的同婚专法可说是民进党在妥协的情况下拿出来的最佳方案。反同人士一开始提出来的公投案就是“民法婚姻排除同性结合”以及“非民法婚姻来保障同性恋共同生活”,也就是说,公投案一开始就只说明不要使用民法来让同性结婚。当然反同组织刻意使用了“结合“以及”共同生活“的字眼,可惜的是,大法官的释宪要求的是”结婚“,也因此没有结婚的字眼其实就是违宪的。

这也是为什么民进党一开始提出来的《司法院释字第748号解释施行法》,就是为了设立同婚专法,而非民法。

虽然我个人依然期望直接修订民法,但我也了解,在反同组织不断挟着所谓的700万民意(实际上灌了不少水分)以及国民党给予的压力下,民进党端出来的《司法院释字第748号解释施行法》虽然不是最好方案,可是已经是民进党此刻能够端出来的上好方案了。

即使如此,国民党以及反同组织依然不断纠缠,一度连公投大于释宪的愚蠢说法也出现了。他们甚至提出歧视以及违宪的《公投第12桉施行法》和《司法院释字第748号解释暨公投第12桉施行法》,在这种情况下,民进党依然顶住压力,成功让同婚专法亮起绿灯,实在是功不可没。


那么接下来呢?
我是很想说接下来各位同志只要结婚进入人生的坟墓,然后故事从此圆满快乐地结束,不过很可惜的是,现实生活不容我们这么做。

反同组织依然势力庞大
在同婚专法还没有三读之前,就有国民党的议员宣称即使同婚专法通过了,只要2020国民党执政,就可以“统统改回来“,真是何等流氓的言论啊,简直叹为观止。因此,同志们实在是不应该继续内斗下去,而是应该好好思考2020的选举该投给哪一个总统以及议员。你依然可以投给国民党,可是也拜托投给那些这次支持同婚专法的议员好吗?而非那些歇斯底里反对同婚的人。

另外,同婚通过后,我依然看到有同志说要”用选票教训蔡英文“,我实在不知道他们到底要教训什么?至于其它的反同组织,自然是齐齐奔溃跳脚的,虽然看的很疗愈。不过他们肯定会继续挟着庞大资金与继续挟持民意,对选区立委、教育、民政等单位施加压力与干扰,当然各种谎言以及抹黑的手段也不会停止。这将会是一场长期的抗战,台湾的各位请继续加油。

更进一步
自然,同婚专法也不会是性平的终点,不如说只是一个开始。好比说学校的性平教育现在依然遭受许多反同人士以及不明就里的家长压力,这些都是我们需要关注的部分。

另外,专法其实依然隐藏着对同志们的歧视,而且跨国际婚姻、收养孩子,以及代孕目前依然不被容许,这些都是我们日后可以继续争取的部分。

至于对LGBTQIA等性少数者的偏见以及歧视自然也还会继续存在,我们也只能继续教育,继续抗争,不断前进一途。而台湾的父权主义依然旺盛,针对蔡英文总统的各种歧视言论,以及最近比较出名的后宫论,就可以看得出,女权在台湾也还有很长的一段道路要走。


总结
无论如何,今天对我们来说,依然是一场小小的胜利,再次也恭喜台湾的各位同性恋者们,期望你们可以用你们的照片把这个单身狗的狗眼闪瞎。

至于马来西亚的同性恋者们,也不要灰心丧志,既然二十年前也没有人可以猜想到台湾竟然有一天成功通过同婚,那么我们的努力,也必然会让马来西亚更加接近彩虹。

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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