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写的好比老板还好赚!

J.K.罗琳

刚在台湾雅虎看到这则新闻:哈利波特作者罗琳是全球收入最高作家

全文转载如下:

美国(富比士杂誌)透露,小说(哈利波特)作者(罗琳)是全球最收入最高作家。

(富比士杂誌)说,过去一年(罗琳)转(我注:应该是“赚”,我想是雅虎不小心打错了吧。)了一亿七千万英镑,平均每秒鐘赚进五英镑,大约三百元新台币。(罗琳)去年收入,比排行第二的美国作家(杰姆斯.彼德森)高出六倍。

(富比士杂誌)说,(罗琳)一九九七年开始出版(哈利波特)系列作品,已经卖出四亿本,她的财產高达五亿六千万英镑。


可能有人觉得很惊讶,不过我看到时倒是很冷静的,因为那天我才和我父亲谈过J.K.罗琳的小说可以赚多少钱而已。

首先,她写了七本哈利波特小说,买出四亿本,先赚一笔版权费。
接着,别忘记了,这七本哈利波特小说都被改编成电影了,又一笔版权费。然后,电影出了后出什么?DVD和VCD啦,以后说不定Blue Ray也可能有,这里又赚了一笔咯。(其实应该还有电影原声带的,不过我不肯定J.K.罗琳能不能够抽而已。谁知道的指点指点好吗?)
结束了吗?还没有,还有一个,那是什么?当然就是改编游戏的版权费啦!别忘记哈利波特也被改编成游戏的了。

看看,写七本好小说,然后可以连赚四次,全世界还有比这个更好康的事情吗?难怪我妹一听完我和我爸的讨论后就叫我努力点,写出本受欢迎的小说来。我只能说,你太看得起你哥我了。

评论

  1. 可惜我写的小说要花钱请别人看。

    回复删除
  2. 哈哈,要是我写,说不定花钱请人都没有人要看~

    回复删除

发表评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