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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菲律賓獨立媒體《拉普勒》於小馬可仕上任前夕被勒令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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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賓證券交易委員會在總統杜特蒂卸任前兩天發布命令,宣布將撤銷菲律賓獨立新聞網站《拉普勒》(Rappler)的公司註冊文件。 總部位於菲律賓馬尼拉帕西格的《拉普勒》新聞網,是由諾貝爾和平獎得主瑪麗亞·雷薩聯合幾位菲律賓記者同行創辦,其創立目的是為了帶領一群專業記者利用社交媒體及眾包手段發布新聞。前身為2011年8月創建的臉書粉專MovePH,2012年1月1日起轉變為網站。 瑪麗亞·雷薩擁有菲律賓和美國的雙重國籍,曾擔任CNN東南亞調查記者。於2012年創辦獨立新聞網站《拉普勒》,2018年度獲得自由新聞金筆獎,也被選為時代雜誌年度風雲人物之一。2021年與俄羅斯獨立報「新報」總編輯穆拉托夫共獲諾貝爾和平獎,也是首位獲得諾貝爾獎的菲律賓籍女性。 《拉普勒》曾經多次批評杜特蒂政府,包括杜特蒂的毒品戰爭,也質疑菲律賓警察在掃毒行動中進行濫殺的行為。 杜特蒂以鐵腕掃毒政策聞名,雖然其硬漢形象在國內獲得一定的支持,但其執政時期長期侵犯人權的行為也遭受國際社會的譴責。杜特蒂也被批評禁錮新聞自由,輿論一般認為,在其統治後期,菲律賓的政治逐漸趨向獨裁。 2018年,菲律賓證券交易委員會以違法憲法對外國資本完全控制大眾媒體的限制為由,吊銷《拉普勒》的公司註冊文件。委員會稱《拉普勒》向eBay創辦人奧米迪亞旗下的奧米迪亞網絡發行存託憑證,從而讓外國投資機構獲得實體控制權,因而已然違憲。 《拉普勒》則表示網站100%由菲律賓人持股,奧米迪亞只負責投資,並批評撤銷註冊文件的行為旨在攻擊新聞自由。並在同年1月28日向上訴法庭提出上訴,但在7月26日遭駁回。 新總統小馬可仕的父親老馬可仕,在其執政期間便以實行裙帶資本主義和威權主義聞名於世。小馬可仕於選舉期間也以延續杜特蒂任內建設為號召,令人憂心其上台後,菲律賓的媒體環境是否會再進一步惡化。 如果你覺得我的文字有價值,你可以通過抖內給予我鼓勵: TnG:012-9241210 Maybank:112455278431 Paypal: https://www.buymeacoffee.com/yulin 你也可以參與討論或將文章分享出去。 你也可以「點贊」我的 臉書頁面 ,這樣一來就不會錯過我的文章了。 你的支持會成為我繼續寫下去的動力,感謝。

[性別]反駁洗白美國最高法院推翻 R v W 的說法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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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圈另一個也是廣為流傳的說法,就是說不應該不負責任的進行性行為,因此要禁止人工流產,這樣人們才會為不負責任的性行為付出成本。某些說的更過分的就會說女性要為不負責任的性行為被懲罰。 無論是成本還是懲罰,其實都很詭異。因為這種說法,就是在說我們應該用一個無辜的新生命來作為不負責任進行性行為的成年人的代價,這不很奇怪嗎? 而且,既然是會不負責任進行性行為的成年人,生下孩子後,就會負責任地把孩子撫養長大?如果對孩子也同樣不負責任的話,那請問孩子怎麼辦呢? 更重要的是,這種需要為「不負責任的性行為」付出成本或被懲罰的性別,都是女性。連討論之中都不會提及射後不顧的男性了,現今美國的州法律更是完全只著重在控制女性的身體自主權,卻從來沒有一個州在乎過同樣進行性行為的男性身上。 就我來看,這就是性別歧視。也再一次證明保守派人士無論說的多漂亮,禁止人工流產的本質就是為了控制女性的身體自主權,並通過控制女性的身體自主權進一步控制女性的性自主權。 大法官托馬斯就認為美國最高法院應該重新檢視「禁止限制人工流產藥物使用」的條文,這當中也包括避孕藥和事後避孕藥,如果希望大眾為自己的性行為負責任,這些藥物不僅不應該被限制使用,反而應該廣為流傳才對。 「Boys these conservatives are really something aren't they? They are all in favor for the unborn, they will do anything for the unborn. But once you're born, you are on your own.」 -喬治·卡林 如果你覺得我的文字有價值,你可以通過抖內給予我鼓勵: TnG:012-9241210 Maybank:112455278431 Paypal: https://www.buymeacoffee.com/yulin 你也可以參與討論或將文章分享出去。 你也可以「點贊」我的 臉書頁面 ,這樣一來就不會錯過我的文章了。 你的支持會成為我繼續寫下去的動力,感謝。

[性別]反駁洗白美國最高法院推翻 R v W 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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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R v W被推翻,中文圈有一個廣為流傳的說法,說最高法院只是「還政於民」,這就跟台灣當初說應該由全民來決定同婚的人一樣。 (哦剛好也是同一意識形態的極端右翼。) 但人權本來就不應該公投,也不應該由投票決定,當初南方州政府也是白人男性投票出來的結果,他們罔顧黑人的人權,才有一堆蓄奴州的出現。 而憲法的工作是阻止政府侵犯人民的權利,就這點來看,最高法院推翻R v W,容許州政府侵犯女性的權利,這才是破壞民主的行為。 最諷刺的是,整部美國憲法,竟然連一個維護女性權利的條文都沒有。 另一個說法,則是類似最高法院只是「撥亂反正」,把制定的權力下放給各州政府而已。 這種說法隱含的意義就是,如果州政府制定了禁止人工流產的法令,那是該州人民自己選出來,跟最高法院無關。 但這種說法是有問題的。 首先,憲法本來的職責就是要避免政府去侵犯人民的人權。在此前提下,最高法院之前履行的「三階段標準」(詳情請參閱連結),將孕期分為不同階段來決定是否可以禁止人工流產的做法,其實更為符合憲法的本意。 其次,人權不僅不應該用來公投,也不應該用投票來決定。誠然R v W以隱私權來保證人工流產的權利,確實是有問題,RGB也曾經指出這點,但問題是如果沒有R v W,整部美國憲法竟然就一個保障女性身體自主權利的條文都沒有了,這才是最嚴重的問題。 最後還要提醒一點,民主黨倒是真的兩次提出將女性人工流產的權利放入聯邦法律中,但兩次表決都被共和黨攔下。所以沒有必要去相信這些「保守派」在這起事件的任何主張,他們才不在意是否「撥亂反正」,也沒有在意過胎兒,他們只是在意自己能不能控制女性而已。 「These people aren't prolife, they are anti women. Simple as it get.」 -喬治·卡林 如果你覺得我的文字有價值,你可以通過抖內給予我鼓勵: TnG:012-9241210 Maybank:112455278431 Paypal: https://www.buymeacoffee.com/yulin 你也可以參與討論或將文章分享出去。 你也可以「點贊」我的 臉書頁面 ,這樣一來就不會錯過我的文章了。 你的支持會成為我繼續寫下去的動力,感謝。

[書評]探討何謂小說書寫的《禮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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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完朱嘉漢的《禮物》。 朱嘉漢,1983年生,曾就讀法國高等社會科學院社會學博士班。著有長篇小說《禮物》、《裡面的裡面》、《醉舟》;論集《夜讀巴塔耶》;essays集《在最好情況下》等。 一開始就有從身邊的人得到印象,這是一本相當難讀的小說,讀了後才發現這種說法還叫客氣了,閱讀這本書的時候,我就像深陷在作者建立的文字迷宮之中,整個大腦就像CPU一樣,不僅全速、還需要超頻運作,才感覺自己跟得上作者的腳步。 雖然在分類方面,《禮物》是被歸入長篇小說的類別裡,但它跟傳統的長篇小說實在有太大的不同。小說共分成兩個部分(包括作者的一篇前言),第一個部分是描述將自己流放至巴黎的四個台灣年輕人,他們以各種方式跟彼此對話和書寫,但就在這些對話和書寫之間,卻隱隱約約展示出作者想要表達的內容。 實際上小說的四人都使用化名,而每一個人的化名都來自極具盛名的作家、哲學家、社會學家等等,駱以軍在書後的評價中將其視為作者於書中的「底牌」之一,這點我個人很贊同,但我不認為這個「底牌」真的那麼重要。 我們當然可以詢問為何要這四人,為何不是其他。但我個人覺得真正最核心的,並非他們的身份,而是他們正在探討的內容。而通過他們探討的內容,整部書一直不斷地破壞你對小說的想像和定義,你無能為力,只能被作者的文字牽著向前(或者向後也不一定),而這種破壞又跟四個人的對話和書寫息息相關,即書中不斷重複詢問的:「何謂小說書寫?」 於是接下去就是書中的第二部分了。第二部分是上述四人匿名發表的五篇作品,但有趣的是,這五篇作品雖然冠名小說,但閱讀之時卻不怎麼像是在閱讀小說,反而更像是一篇篇的記敘、傳記,也因此閱讀完畢後,我們又在回到小說建立的循環,如何定義小說、如何定義小說書寫的問題之中。 據此再次看回作者最前面的前言:「我以發現手稿般的心情」、「我則佯裝為作者呈現了這作品」,不僅作者已死,連小說的定義都已經粉碎,甚至連我從中看到的「作者想要表達的內容」,是不是其實也僅僅是我個人的自以為是而已呢? 如果你覺得我的文字有價值,你可以通過抖內給予我鼓勵: TnG:012-9241210 Maybank:112455278431 Paypal: https://www.buymeacoffee.com/yulin 你也可以參與討論或將文章分享出去。 你也可以「點贊」我的 臉書頁面 ,這樣一來就不會錯過我的文章了。 你的支持會...

[性別]美國最高法院正式推翻人工流產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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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最高法院於6月24日,針對密西西比州反人工流產法案「Dobbs v. Jackson Women's Health Organization」做出正式裁判,以5比4的票數正式宣告推翻保障美國人工流產權利將近50年的羅訴韋德案(Roe v. Wade)。 這項裁定會賦予全美各州禁止人工流產的權力。 大法官阿利托所寫的意見書指羅訴韋德案是「egregiously wrong」,並引述許多19與20世紀的反人工流產法案,說明在美國歷史上人工流產從來沒有被視為是憲法權利的一部分。大法官卡瓦諾寫了一份協同意見書,指美國憲法並沒有合法化、也沒有禁止人工流產。 大法官托馬斯則認為最高法院應該重新檢視「禁止限制人工流產藥物使用」、「禁止男性性行為入刑化」,以及「同婚合法化」的判決,並從更一般性的原則來進行討論。 少數意見書則由三位自由派大法官布雷耶、索托瑪約和凱根一起撰寫,意見書稱「我們為這個法院感到悲傷,但同時更多的是為了今天失去憲法保護的數百萬美國女性感到悲傷。」 輿論傾向認為是由於川普任期內任命的三名保守派大法官,才導致羅訴韋德案被推翻。 這一結果預計會導致全美超過一半的州屬制定更為嚴苛的禁止人工流產法案。 但這項結果並非出人意表之事,在5月4日便有最高法院的意見書草稿外洩,指出最高法院有意推翻人工流產權。得知消息後,美國參議院民主黨人再次提出將女性人工流產權利進入聯邦法律的提案,唯5月11日表決時,法案以51票對49票未能通過。幾乎所有民主黨議員都投下贊同票,而所有共和黨議員則投下反對。 今年2月也有類似的法案提出,但最終以46票對48票被否決。 美國奧克拉荷馬州在今年5月就簽署了全美最嚴苛的禁止人工流產法案,規定一旦確定受精就禁止人工流產,且任何公民都可以告發任何協助女性人工流產者。 該州某州議員稱即使是強姦或亂倫導致的懷孕,「上帝也可以從廢墟中帶來美麗。」 消息傳出後,目前西班牙、盧森堡、葡萄牙、挪威、比利時、法國、加拿大和冰島等國家元首都公開發文譴責美國最高法院。 【羅訴韋德案】 羅訴韋德案(Roe v. Wade)是美國最高法院於1973年對於女性人工流產權利以及隱私權的重要案例。 1969年8月,美國德州一名女服務員諾瑪·麥考維由於意外懷上第三胎,由於經濟狀況無法再撫養小孩,因此想人工流產,卻沒辦法獲得合法人工流產的手段。 1970年,兩名律師Lind...

[美食]巴生肉骨茶的由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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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到肉骨茶就不能不提到巴生,畢竟巴生是馬來西亞肉骨茶的大本營,光肉骨茶店就超過數百家,而且為了競爭,每家肉骨茶店都研發出自己的特色,是個隨時隨地都能夠吃到肉骨茶的地方。 前不久小編帶朋友到巴生盛發肉骨茶店品嚐肉骨茶,該店是已經超過40年的老字號了,由於座落在巴生舊橋下方,故也被顧客稱為「橋底肉骨茶」店。 肉骨茶的創始人是一位叫做李文地的福建人,當時他在巴生鐵橋旁開了一家小吃攤,賣的只有燉肉骨湯和蔥油飯,但由於味道上乘,被顧客稱為「肉骨地」。而福建話中「地」和「茶」音近,後來就被混淆成「肉骨茶」,便成為馬來西亞的特色美食了。 當然在之後流傳開來後,肉骨茶也逐漸分成好幾個不同的派別,馬來西亞盛行的就是福建派,加入較多的香料和黑酱油作調味,故顏色較深,味道較重。新加坡盛行的則是潮州派,顏色較淺,但湯裡用上更多的胡椒和蒜頭,所以有較重的胡椒味。 目前馬來西亞還有新興的「乾肉骨茶」,即把肉湯煮成更濃稠的肉汁,再添入其他成分​​,如:枸杞子、乾棗、乾辣椒和魷魚乾等。味道更濃、更香,也更能吃出豬肉的質感。 李文地後來開店的時候,也直接沿用肉骨茶的稱號,把店稱為「德地肉骨茶」,這也是巴生超過70年歷史的招牌老店,目前座落在巴生後街,亦是生意興隆,常常不到中午就賣完,要吃的朋友要趁早。 傳到第三代後有兄弟兩人,弟弟後來自立門戶,便是小編帶朋友去吃的「盛發肉骨茶店」。 所以盛發可是從肉骨茶創始人延續下來的名店。 一開始盛發賣的東西也很簡單,就是肉骨茶、蔥油飯和豬肚/豬腸。近幾年來有添加一些新的菜式,包括炒蔬菜、炸油條、滷豆腐卜/滷豆腐/滷蛋、雞腳等等。飲料則還是延續一直以來的「泡茶」,有香片、鐵觀音等茶葉,而且是非常傳統地用煤氣爐加熱熱水來沖泡的形式。 雖然可以單點一人一碗的形式,但小編還是比較喜歡瓦煲的形式,不僅感覺比較親密,也有保溫的效果,可以在熱騰騰的情況下吃完。這次就叫了「小骨」和「五花」肉,然後還另外叫了炒玻璃生菜、滷蛋,以及一碗豬肚/豬腸。 對肉骨茶有興趣的朋友,也可以去盛發大快朵頤。地址如下: 9, Jalan Besar, Kawasan 1, 41000 Klang, Selangor 目前盛發的營業時間是早上7點至下午1點,以及下午5點30分至晚上8點。 如果你覺得我的文字有價值,你可以通過抖內給予我鼓勵: TnG:012-9241210 Maybank:1124...

[知識]談瑞士為何沒有槍支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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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的槍擊案件日趨頻密,根據美國Gun Violence Achive這個網站的統計,截至今年6月4日,美國槍擊案件已經造成18,437人死亡,15,448人受傷。這是一個相當可怕的數據。 但許多擁槍派的人依舊堅持美國的槍支法令沒有問題,甚至會用同樣支持擁槍,而且持槍率接近四分之一的瑞士做為辯護的例子。那今天我們就來看看瑞士的擁槍情況。 瑞士人的持槍率和「全民皆兵」制度有很緊密的聯繫。瑞士憲法規定,男性到了18歲,就必須到新兵學校報到,領取軍服和步槍,從此開始持槍的人生,一直到他們34歲退伍為止。但退伍後,只要申請許可證,一般都可以買下自己使用的武器。 而雖然槍支在瑞士可以自由買賣,但民眾必須從當地警察局獲得許可證才可以購買槍支(除了一些獵槍和半自動槍支),當地政府也會保有派發許可證的名單。 各州警察也不會隨便給出許可證,他們會詢問心理治療師或槍支買家過往州屬的警察,以確保該人適合持槍,申請者也要證明自己能夠正常使用槍械並通過考試才能持槍。 要是過往曾經犯過罪性或有酗酒、嗑藥記錄的人往往無法獲得許可證,包括任何「有暴力或危險個性」的人都不被允許持槍。 另外擁有許可證的槍支買家購買槍支後不得私自轉讓,個人持有武器需要確保槍支的絕對安全,大部分的瑞士人不能隨便佩戴槍支在路上行走,彈藥也需要留在射擊場或軍營裡,不能隨便帶出去。 一般只有保全或警察才能獲得帶槍在路上行走的許可證。獵人和射擊運動員也只能將他們的槍支從家裡帶到靶場,不能中途停留,也不能在路上上膛。 也正是因為這麼嚴格執行的槍支法令,瑞士自2011年來的槍支暴力事件以來,再沒有發生過任何大型槍支暴力事件。2016年瑞士發生四十七件槍支造成的殺人事件,但總體的謀殺率趨近於零。 如果你覺得我的文字有價值,你可以通過抖內給予我鼓勵: TnG:012-9241210 Maybank:112455278431 Paypal: https://www.buymeacoffee.com/yulin 你也可以參與討論或將文章分享出去。 你也可以「點贊」我的 臉書頁面 ,這樣一來就不會錯過我的文章了。 你的支持會成為我繼續寫下去的動力,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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