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香港反送中的前因后果

目录
前言
事件背景
《逃犯条例》的修法
其它国家的回应
后续发展
总结


前言
6月9日,香港共有数十万人举行抗议游行,这场游行示威的目的是反对香港政府大力推动修订的《逃犯条例》——该条例允许香港政府将犯罪嫌疑人引渡到中国进行审核。这场游行的规模远胜2014年的“雨伞运动”,有人将其视为香港自97回归后最大型的示威活动。

问题在于,为什么香港人对《逃犯条例》会感到如此忧虑呢?

这跟香港与中国之间的复杂关系有关。




事件背景
就名义上而言,香港是属于中国的一部分,可是事情却又不是那么简单。

对香港历史有基本了解的知道,香港曾经作为英国的殖民地长达156年,直到1997年7月1日英国才把香港的主权移交予中国。但是,在英国离开以前,中国和英国曾经针对香港的事务进行协商,最终的结果是,中国决定在香港实行“一国两制”,《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又称《香港基本法》、《基本法》)表明香港不实行社会主义,保持原有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变,直到2047年。也因此,虽然国防和外交遭到北京的控制,香港依然实现高度的自治,拥有自己的公务员制度、独立的司法权以及立法权、开放的互联网,以及自由的媒体。

于是在《基本法》的保障下,香港一定程度实现了“马照跑、舞照跳”的现象,可是这并不代表中共从此不再关注香港了。自从2001年的庄丰源案后,远赴香港产子的大陆孕妇数量激升,直到2011年,成功获得居港权的“双非婴儿”已经超过17万人。加上透过申请单程证移居香港的中国大陆人数一年可以达到4万人左右,2013年的《人民日报》便声称香港700万的人口当中,超过40%为从中国大陆赴香港定居的新香港人。

另外,亲北京的立法会议员在香港立法会70个席位中就占了43席,无论这些亲北京的议员是因何原因而上位的,许多港人认为这些议员会将大陆人利益放在港人利益之上。而上一任的特首梁振英以及现任的特首林郑月娥,也被认为是亲北京的政党成员,在他们的任内推行了许多明显为了迎合北京当局政治喜好的政策,包括“去殖民”政策、提高简体中文的地位、推行港深两地融合的政策等等。

因此在矛盾不断加深的情况下,2014年的“雨伞运动”可说是第一次引爆点,而雨伞运动后,大量年轻港人开始积极参与往后的社会运动,香港本土派及主张港独的势力崛起,这也导致中共对香港管制形式的进一步收紧,这一次的《逃犯条例》便被视为是为了遏制香港自由言论的杀手锏。

那么,到底《逃犯条例》的修订涉及到什么部分呢?



《逃犯条例》的修法
起因
2018年2月,香港人陈同佳在台湾杀害自己女友潘晓颖,然后弃尸潜逃回香港,虽然加害者和受害者都是香港人,但是由于台湾和香港之间并无引渡条款,即使陈同佳已经认罪,香港政府还是无法递解陈同佳到台湾受审,最终台湾士林地方检察署只能发出长达37年的通缉令,而香港法院只能以民事洗黑钱为由判定陈同佳入狱29个月。

香港政府则以此案为由,推动《逃犯条例》的修法。

修改内容
目前香港的《逃犯条例》其实是在英国统治下设定的,目前香港共和19个国家签有长期的“逃犯移交”协议,包括印度、印尼、菲律宾,以及马来西亚等等。另外,若有需要,香港也可以与其他国家进行一次性的移交,唯中国大陆、澳门和台湾是完全禁止进行移交的地区。

而针对《逃犯条例》的修改就会删除该禁令,并且将移交逃犯的权力从香港立法会转移到香港特首手上。

虽然目前关注点都在《逃犯条例》上,不过同时间香港政府也草拟了另一部条例的修改,就是《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条例》,该条例规定香港以外的司法管辖区可以要求香港机构提供刑事协助以及收集证据。目前该条例也同样将中国大陆、澳门和台湾列为禁止地区,不过一旦修改成功后,该禁令将被移除。

争议
《逃犯条例》备受争议的重点就在于,本来是否移交逃犯的权力是在香港立法会手上,一旦修改后,就将转变成无需通过代议制度的审查,只需要香港特首和法庭同意,就能将逃犯移交给中国。由于在《逃犯条例》的规则下,法庭本身是不具调查权力的,它只能依靠其它政府提供的证据来进行审核。

而中共的独裁体制,也让中共处以无人能够制衡的情况,因此许多港人担忧要是中国官方捏造了不实的证据,嫌疑人也毫无辩驳的余地。

加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条例》修改后,中共也可以要求香港机构提供刑事协助。

也就是说,一旦两部条例修订后,任何人路过香港,都有可能被中共以不实的证据要求香港进行逮捕,并且移送到中国。

这也是为什么港人会对这一次的修订感到如此焦虑的原因,对港人来说,虽然普通人不太可能受到法例的影响,可是政治人物、记者、非政府组织等都将首当其冲。他们担心最终在寒蝉效应之下,港人的言论自由以及人权都将逐渐被剥夺。

中共的法治问题
说到底,港人焦虑的重点,依然是中共“党国合一”的政治局面,在中共的独裁手段下,中国无论司法抑或立法都难逃被中国政府影响的疑虑。

2009年,香港Now新闻台记者黄嘉瑜在大陆追访因调查豆腐渣工程被捕的谭作人时,就被公安以藏毒为由强行进入酒店房搜查。

2011年,中国艺术家艾未未因涉嫌经济犯罪遭到逮捕,之后四年的时间,中共在无理由、无手续的情况下持续扣押艾未未护照,直到2015年7月才归还。艾未未获得护照后,便从北京出发飞抵慕尼黑,并旅居德国至今。

2012年,中国导演应亮的作品《我还有话要说》因为改编自真实发生的杨佳袭警案,遭到中共查禁,上海公安局更以“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起诉他。应亮因此流亡于香港。

2015年,出版商桂敏海在泰国失踪,虽然中国官方媒体随后说桂敏海时因为2003年的一宗醉驾车祸,因而潜逃,但之后桂敏海在中央电视台承认自己返回内地认罪,拒绝国际社会关注,自此下落不明。

2015年10月至12月期间,香港铜锣湾书店股东林荣基及员工先后在泰国、大陆及香港失踪,之后都被证实身处中国大陆并受有关当局控制。林荣基在《逃犯条例修订草案》提出后,于今年四月公开流亡至台湾。

2017年3月19日,台湾文山社区大学课程经理,同时身为多个人权团体志工的李明哲,在通过澳门入境中国时,被中国政府抓捕,并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五年,至今依然在中国受刑。

从以上的例子可以看出,中共屡屡以莫须有的罪名打压异见和维权人士,也难怪港人担忧一旦将逃犯移交给中国大陆将无法确保公平公正的审讯。

在经济方面的影响
现今在美国的《香港关系法》下,香港被承认为独立关税区,因此香港才能够在国际以及WTO里享有类似其它国家的独特地位。但是6月11日,美国已经警告若《逃犯条例修订草案》通过,香港的自治以及法治精神将会受到严重打击,“一国两制”的局面将不复存在。到时候,美国很有可能会将香港和中国视为同一体系,终止《香港关系法》。一旦失去独立关税区的身份,香港的经济将受到重大的打击。


其它国家的回应
在此事件中,北京方面一直公开力挺香港政府,中国国务院副总理韩正都高调表态支持修订草案,中共政治局常委韩正更赞扬香港政府,称此修订能够彰显香港社会的法治和公平正义。中国外交部发言人耿爽更要求美国停止以任何形式干预香港事务和中国内政。

至于其他国家则纷纷表达对香港的支持,许多海外华人也在同一天举行集会和游行以支援香港。英国更是要求中共尊重当初《中英联合声明》设定的保障人权和自由的原则。美国国会也预计将在本周提出《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要对涉及镇压香港自由的香港或者中国的政府官员设立惩罚机制,包括禁止涉事官员入境美国,以及冻结其在美国的资产。

最吊诡的是,马来西亚有许多华人罔顾我国2013年大选时香港人民对我们的支持,反而在网路上公开支持《逃犯条例》的修订,并且认为香港人民的游行是受到“境外势力”的影响。


后续发展
在游行之后,香港政府依然维持在6月12日(二)对修订草案进行二读的计划,这也让港人决定要在同一天进行罢课罢工,并决定包围政府总部和立法会以抗议对《逃犯条例》的修订。

下午3时起,示威者和警察开始爆发冲突,警方开始动用胡椒喷雾、催泪弹、布袋弹、橡胶子弹以驱散示威者。多名示威者和警察在这场冲突中受伤,香港医院管理局表示,截至晚上10时,共有72人受伤送院, 有2名男子情况严重。

虽然香港政府和警方将这场冲突定调为“暴动”并强烈谴责,但是示威者方面批评香港政府的强硬才是导致局势升级的主要原因。

因为示威的情况,香港立法会决定推迟原订的二读大会。


总结
从以上种种来看,这次“反送中”的游行以及示威,与其说是针对《逃犯条例》修订的不满,不如说是港人对自身自治以及法治体制遭受破坏的反击,而非如某些人所说是境外势力的挑唆。毕竟只要关注香港的历史,就不难发现,港人在英国的熏陶下,民主意识一直都很不错,甚至许多法律界的人士也站出来表达对该修订草案的关注以及不满。

在这种情况下,将港人的自我政治意识说成是境外势力的挑动,未免也太小看港人了。在独裁体制的压迫下,每一个站出来的港人,都是自由以及人权的斗士。

“飞翔过的鸟儿注定是关不住的,他们每一片羽毛都闪烁着自由的光辉!”
(来源:网路)

谨以此文,献给香港。香港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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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1. 作者的意思是说香港人在香港在大陆犯罪可以不受惩罚,或者在在香港危害祖国也可以不爱惩罚?为什么香港与英美等国可以有逃犯条例,反而不能与自己的祖国不能有这样的条例?中国政府依法办事,处理违法人士,履行法律职责,怎么就是打压异见人士呢?作者的站在分裂中国的立场上讲话居心叵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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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關鍵是,在大陸,黨說你有犯罪,你就犯罪了,沒有罪也有罪。

      這才是香港人最擔心的問題,習慣了將權力收進牢籠裏的香港人,是無法接受法律被政黨利用來打壓異己的行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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