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受害者沒有任何過錯
5月31日星期三晚上,台灣民進黨前黨工陳汘瑈在自己臉書上以「為時已晚但也該被好好接住的求救信」為主題,控訴曾經和民進黨合作的導演薛朝輝對自己進行性騷擾的過程,以及他向時任民進黨婦女部主任許嘉恬進行投訴後卻被強迫壓下案件的經過。
在陳汘瑈控訴後,今天6月2日早上,另一位名叫陳汶軒的女性在臉書上具名指控自己過去在民進黨中央青年部任職時遭受同事陳右豪多次性騷擾,但不僅被上司青年部主任蔡沐霖壓下案件,還聯合陳右豪對他進行職場霸凌,最終陳汶軒被迫離開。
接著便是連鎖反應了,直到現在,除了以上兩位陳姓女性,民進黨北市議員何孟樺指控林男固、一名名叫Kimberley Teng的女性指控某張姓男性,外加李元鈞指控王丹、LiYing Chien指控貝嶺等共四項MeToo事件都在今天發表。
目前民進黨黨主席賴清德和前黨主席蔡英文都在臉書發言道歉,民進黨也提出相應改善措施,至於是否能夠妥善處理,尚需時間觀望,我個人也不打算在此多說什麼。
但我看到一些民進黨支持者有類似「這個時間點爆出這些事情是不是有什麼隱議程」、「是不是誣告」的說法,甚至有看到人批評這些受害者「為什麼不顧全大局」,這才是叫我最無法忍耐的言論。
實際上在性騷擾和性侵案件中,受害者要維護自己權利控告加害者,一直都不是容易的事情。最常見的抹黑手段自然就是「誣告」,李元鈞指控王丹性騷擾的事件裡,王丹的答复就暗示李元鈞是因為自己的反共身份才故意誣告他。李元鈞本人還是男性都遭遇如此抹黑,可想而知,對女性而言,要指控加害者就更為艱難了。
但現實的數據裡,性侵的誣告比例,從來都不會比其它案件的誣告比例來得高,很多性侵的誣告案件甚至在立案之前就被刷下。可是社會上卻一直強調性侵被誣告的情況,這本身就是一種維護性侵加害者的手段,讓受害者需要付出更多成本去維權。
至於質疑為何在這個時間點爆發就更可笑了,以台灣的選舉制度而言,每隔兩年都會有選舉,有哪一個時間點舉報會讓人覺得是OK沒問題的呢?更何況在四個和民進黨有關的案件裡,都可以看到如果發生事件的當下就妥善處理的話,根本不至於會全部都拖到這個時間點才一口氣全部爆發。
而第一位具名控訴的陳汘瑈也有提到自己在觀看了《人選之人—造浪者》後才有勇氣整理好思緒將事件說出來,而第二位陳汶軒則是同樣因為影劇以及第一位的求救信才說出來,接著就是骨牌效應了——第三位至第六位受害者是因為看到了前人,才站出來述說自己的經歷。之後還會不會有,不知道,但我個人相信很有可能。
就像哈維·溫斯坦性侵事件最終讓MeToo標籤席捲全球,這幾起控訴會不會也導致台灣出現MeToo風潮,還無法確認。但就算有,也不是太令人感到驚訝的事情,不過說明了性侵受害者在這個父權體制社會活得有多艱辛而已。但這些人願意站出來,也說明了時代已經改變,過往會壓抑自己隱瞞事件的受害者選擇不再繼續忍讓了。
所以我們不應該質問受害者「為什麼不要顧及大局」,他們並沒有任何過錯,有錯的是加害者們,以及那些強迫受害者吃下案件的上司。如果真的有人不顧及大局的話,那也絕對不會是這些受害者們,而是這些加害者和上司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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