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創作自由不代表免於被批評


Jocelyn Chia的脫口秀會引發眾議,最關鍵的原因其實還是因為牽涉到言論自由的疆界。就一個理想的世界而言,我們當然都希望不需要有任何外力對言論進行規範,一切依靠個人的道德操守來限制有問題的言論。

可惜理想終究只是理想,我個人認為任何形式的自由都有其疆界需要遵守,我們不會說因為法律保障了我們的行為自由,就覺得自己可以上街隨意毆打人卻不需要負責任,那我們為什麼會覺得言論自由就代表我們可以隨意發表任何言論卻不需要負上任何責任呢?

誠然Jocelyn Chia的段子是不是冒犯言論確實還要商討的空間,但如果真的視脫口秀為藝術創作的一種,那這些表演本來就應該容許公眾自由進行評價。

可惜很多時候一旦某些段子、文字、短片出現問題,就很多人跳出來用「創作自由」來禁止他人進行批評,就我而言,這才是侵犯了公眾「對創作作品進行評價」的言論自由權利。

而歧視和仇恨言論則是一個更嚴重的問題,從過往「盆栽要剪、女性要打」、到近期的台灣台中一中「烯環鈉」事件,都可以看到強勢群體對弱勢群體的霸凌,但這種言論常常也躲在「言論自由」的大旗下,無法被撲滅。

問題在於,如果社會容許這類言論盛行,那弱勢者的聲量反而會被遮蓋,甚至會為了避免被傷害所以不願意發聲,這才會對言論自由造成破壞。

最近台灣突然又興起新一波的MeToo風潮,就是因為社會長期以來的強姦文化盛行,導致被性侵/性騷擾的受害者不敢發言,才累積下了這麼多的黑數。

即便目前有很多願意站出來述說自己故事的勇者,但可想而知,還有許多受害者不願意站出來。這當然可以理解,畢竟不站出來就不需要受到他人的質疑、指教和傷害。

在網路上也可以看到類似的傾向,一個毫無規範的社交媒體,容易導致極端和仇恨言論盛行,結果該處的言論多元性反而會被撲滅。比如說台灣的PTT和低卡,任何嘗試提出反對網站主流聲音的人都會被極端和仇恨言論謾罵導致停止發言或離開,最終導致網站只剩下一種聲音。

最諷刺的是,很多馬來西亞人明明對Jocelyn Chia的段子不滿,覺得自己被冒犯到了,但卻對Jocelyn Chia的外貌評頭論足,這其實是更為嚴重的厭女言論。我想亞洲很多地區因為長期受到威權政府管理,所以我們對何謂「言論自由」總是很陌生。希望這起事件可以給我們一個機會對言論自由有更深入的了解,畢竟所謂的「進步」並非取決於經濟、科技能力或高樓大廈,而是在人民的素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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