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想]馬華公會辯論表演賽事件有感

馬華公會辯論表演賽事件無論是主辦單位還是洪律師的作為其實都很不妥當。

如果洪律師自己也是表演賽的參與者之一,那來到談論其他參與者的時候,理當避嫌,何況是直接說某個參賽者沒資格要求替換掉。

而宏耀在這起事件因為自己弟弟被替換掉,所以跟著退出,本來就人之常情,將此說成是啟耀遊說宏耀退出,也不應該,正如 Chen An Ran 所說,是在道德綁架宏耀。

還說自己不願意貢獻流量沒有看啟耀的影片,那整篇文章說啟耀如何映射他、怎樣蹭他流量就太不公平了,人家很可能根本沒有這個意思,只是洪律師從截圖裡被誤導而已。

至於發聲明說會對付啟耀,也是很糟糕的行為,既然洪律師的確放話說啟耀沒有資格不能參與表演賽,那啟耀自然也有為自己辯護的權利。因為啟耀為自己辯護而威脅「走著瞧」,氣量不免有點小,而且有利用公家資源來對付敵人之嫌。

但相較主辦單位的作為,洪律師的問題就沒那麼大了,最糟糕的其實是主辦單位。覺得需要等洪律師確認參與者名單,那就應該先質詢後才進行邀請工作;覺得不需要洪律師確認,那就不要在意洪律師的意見。這兩者無論哪一種處理方式,都不至於搞到今天這種情況。

可是現在的處理方式卻是最糟糕的一個,等邀請了後又說不好意思我們不准備讓你出場了,而且原因竟然是因為你的對手認為你沒有資格?就連我這麼白目的人都覺得主辦單位何其白目,主辦單位的決定真的是有夠糟糕。

洪律師覺得自己坦蕩所以要說出來沒關係,但最後做決定的,不是主辦單位你自己嗎?結果決定是主辦單位下的,但責任都是洪律師的,自己就此隱形。這根本是把洪律師放在火架上烤,對启耀也造成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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