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政府應該盡快廢除過時且獨裁的大專法令


今年2月我國高教部長卡立諾丁在國會以書面方式答复公正黨巴西古當國會議員哈山卡林的提問時,表示團結政府無意廢除大專法令,並稱一旦廢除就會影響到大學的行政管理。這跟今年年初高教部長的新年訓示講話中承諾將會改革我國大專教育大相徑庭。

諷刺的是,即便廢除大專法令已經寫在希盟的大選宣言裡,但看來希盟還是覺得宣言不是聖經。首相安華在前幾天的瑪拉工藝大學(UiTM)大專生對話會上,表示他認為廢除大專法令並不合適,但可以修改其條款導致更為明確。他給的說辭是,如果有帶種族、宗教對抗的事件進入校園,那他為了照顧和控制國家安全,肯定需要對校園進行干涉。

這種說法極其荒謬,即便校園應當維護學術自由的氛圍,也不表示校園的言論必定會失去控制。恰好相反,在言論自由的情況下,可以讓大家對種族和宗教課題進行深刻的討論,這反而才是真正可以對抗極端種族和宗教言論的方法。

而我們社會目前會出現種族和宗教的極端言論,正是因為只有某方可以說,而另一方卻無法進行任何反駁,才導致極端言論的聲勢貌似壯大。加上不公平的政策更是導致另一方的不滿,因此兩方都逐漸邁向極端,導致社會的分裂。

而大專法令下,大專院校的學生不僅被禁止擔任政黨和職工會的委員和會員、不可以同情或聯絡其它團體,加上禁止學生結社的權利,這都跟政府努力推行18歲青年投票的思維產生矛盾。我們不能一邊堅持18歲的青年有投票的能力,另一邊卻宣稱他們還無法辨識政黨和團體的問題,並因此剝奪他們參政和結社的權利,這是非常荒謬的行為。

大專法令甚至規定,一旦任何學生被部長或校長認為已經觸犯了大專法令,那他就會被立刻吊銷學籍,也無法再申請成為其它大學的學生,除非該學生能夠證明自己無罪。不僅無罪推定原則蕩然無存,這些學生的受教權利從此被剝奪,這種情況不該發生在民主社會裡。

何況大專法令也給予教育部長太大的權力,讓他可以控制大專院校。在大專法令下,教育部長可以決定校長、署理校長和大學理事會主席的人選,而校長直接委任各系院長,大學理事會成員則有一定人數需要委任政府部門官員,整個高層都被政治化,那怎麼可能利於學術自由和研究風氣呢?

大專法令甚至規定了教職人員的紀律規定,在這種情況下,明明是我國最高教育單位,裡面的教職人員和學生卻無法自由談論國家大事,這也未免太過可笑。

不久之前,瑪拉工藝大學(UiTM)才以「維護校園和諧」為理由,拒絕讓學生舉辦和統民黨(MUDA)麻坡區國會議員賽沙迪的對話會。現在安華卻在瑪拉工藝大學(UiTM)的另一場對話會上說覺得廢除大專法令不合適,簡直諷刺。這也證實大專法令不過是用來禁錮高等學府言論自由的武器,不然的話,安華難道就不屬於政黨的一份子嗎?那他為何可以進入校園裡呢?

所以廢除這一個不合時宜的法令,不僅必要,還很迫切。這是為了維護我們國家高等學府的言論自由和獨立身份。而安華帶領的團結政府在上台後就屢屢破壞選前的承諾,這真的叫人難以容忍。我相信會投票給希盟的選民就是希望這個國家可以更為進步(雖然大家對「進步」的想像有異),而不是想要看到希盟一直走回過往國陣的老路。

不然好像我們也沒有必要「烈火莫熄」,繼續投國陣不就好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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