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不應該羞辱任何人的外貌,包括政治人物在內
我不懂為什麼張念群的公園照都可以被人拿來諷刺。我個人不喜歡這種對別人外貌評頭論足的風氣,張念群的問題很多,足以讓我們批評到他退休為止,如果這樣子,某些人還是只能拿他的外貌說嘴,那這些人要么很沒品,要么就是太愚昧所以才只會羞辱別人外貌。
女性在這個世界上活得已經足夠艱辛了,但很多時候他們還需要承受外貌的嚴苛要求。我之前的文章就有提到,雖然肥胖的確會增加健康的風險因素,但沒有任何人有資格用「我是為了你好」的名義去要求他人遵循自己的建議。尤其很多時候對女性的體重要求真的到達了一種駭人聽聞的地步,我就曾經看過男性公開表示說超過50KG的女性就屬於肥胖。
這有多荒謬呢?如果以50KG來計算的話,就表示說一旦女性身高高過164cm,他的BMI就會落入過輕的標準裡。而體重過輕和過重一樣,都只會增加健康的風險。由此可見,很多男性對女性體重的概念,不過就是一種迷思,但他們卻堅持這些迷思屬於一種真理,並覺得他們有資格去指點那些不遵從這些真理的女性。
凱特·曼恩在其著作《不只是厭女》和《厭女的資格》中,把厭女情節看成是父權社會的執法部門,用以規範、監督女性的行為,一旦有女性不符合這些規範,那厭女的男性就會自以為有資格懲罰這些女性。而女性的外貌恰好就是厭女情節最極致的體現,尤其反映在女性化妝的部分,不化妝就是不禮貌;化妝就是虛偽;化太濃就是「出來賣」的;化太淡就是不夠精緻,反正總有可以批評的地方。
最搞笑的地方是,很多男性的所謂「我喜歡素顏」,指的是「我喜歡不化妝也好看的女性」,但很多時候連女性是素顏還是化自然妝都分不清楚的男性,真的最好shut the hell up,別彰顯自己的無知和壓女。
我當然不是在說不可以批評張念群,他說過的太多蠢話我之前也有批評過。問題在於,我們本來就不應該外貌羞辱他人,更何況是對社會更為弱勢的女性這麼做。馬來西亞的議政水準要提高,就該先從這些細節做起。不然10年之後,恐怕我們依舊只會對別人評頭論足,然後輕易被政客們用民族、宗教情緒給牽著走,那馬來西亞怎麼可能能夠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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