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快餐店堅持等下午3點後才售賣食物給穆斯林
前幾天看到一則新聞,說因為有馬來人的小孩感到飢餓而哭泣,於是父母打算去快餐店購買食物給小孩吃,可是快餐店的職員堅持要等下午3點之後才能售賣食物給穆斯林,最終是一對在現場等候食物的華裔夫婦協助購買食物後轉交給對方。
我看到這篇新聞的時候大感荒謬,尤其該快餐店的職員給的理由是一旦被彭亨伊斯蘭宗教理事會發現,那麼快餐店會被開罰單。問題在於,穆斯林的齋戒本來就容許某些穆斯林群體可以不用齋戒。要是餐廳不被允許售賣食物給任何穆斯林的話,那根本就是反向強迫這些群體也要遵守齋戒。
現代民主國家最基礎的基石之一,就是政教分離,這是因為現代人清楚的認知到,我的信仰是我跟神明之間的事情,和任何他人無關。今天要是全知全能的神明覺得我的作為違反了教義,祂不會需要普通的凡人插手,祂自己就可以來懲罰我。要是連神明都沒有馬上對我降下天罰,那你這個凡人在那裡指指點點,甚至高舉道德或法律的大旗來懲罰我,不覺得可笑和諷刺嗎?
更何況伊斯蘭教本來就很清楚認知到不是所有人都有齋戒的能力,像小孩子就不適合進行齋戒,因此可以免除。而成年人因為事故無法齋戒,可以事後補回齋戒,或者布施食物給老弱或貧民,作為「抵齋」。這本身就記載在伊斯蘭的聖典《可蘭經》裡。聖典都說沒問題了,我不懂彭亨宗教理事會設下這種限制是什麼意思,自認為比《可蘭經》更重要嗎?
這當然也不是我國第一次宗教干涉司法的情況了,雙軌並行的聯邦法律和宗教法律,根本就是我國司法混亂的最大問題之一。可悲的是,這種混亂的狀況看來還會持續很長一段時間,在我有生之年都不一定能看到解決的一天。
如果你覺得我的文字有價值,你可以通過抖內給予我鼓勵:
TnG:012-9241210
Maybank:112455278431
你也可以參與討論或將文章分享出去。
你也可以「點贊」我的臉書頁面,這樣一來就不會錯過我的文章了。
你的支持會成為我繼續寫下去的動力,感謝。
反正神是全能的
回复删除所以他就要去骗你啊
教会什么的有权利了之后
也要旅行神一样的职能呢
就是继续骗人整人啊
而且你还那他没办法
谁叫人家是神呢.
这就叫替神而战呢.
你不替神办点事情, 他就不选择你了. 你信神也没办法了.
不是真正的信徒.
这时候神就要抛弃你, 选择别人替他而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