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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支持MeToo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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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age by rawpixel.com on Freepik 看到有人用赫德和德普的案件來作為例子說明MeToo會導致男性失去工作和名利。 我覺得這個例子挺諷刺的,因為其實赫德和德普的案件恰好說明就算證據確鑿、法庭認證的情況下,有權有勢的男性依舊可以通過操控輿論來洗白自己。 首先我們要先知道,赫德和戴普的案件,第一次審查是在英國。當時英國法官審查了所有證據後,寫下了129頁的判決書來說明為什麼他們認為14起德普虐待赫德的事件中他們認為有12起是確定的,因此他們判決德普敗訴。 但在美國,陪審團的判決就非常耐人尋味了。 判決如下: 1. 德普對赫德的毀謗指控成立。 2. 赫德對德普的反訴指控成立。 問題是,如果德普的毀謗指控成立,就代表陪審團認為赫德在說謊,那赫德的反訴指控自然不成立;如果赫德的反訴指控成立,代表陪審團認為赫德沒有說謊,那德普的毀謗指控就不成立。 偏偏結果是雙方都成立,這到底是什麼鬼? 不過我無意在這裡闡述我為何覺得陪審團體制應該走入歷史,那不是我這篇文章要說的重點。 我要說的是,你們為什麼會認為德普勝訴了呢?明明他在英國敗訴,在美國也不過是打平而已。 我最近閱讀了《性掠食者與牠們的帝國》,裡面有提到很多有權有勢的性侵加害者,在受害者指控他們的時候,就會通過自己的人脈操控輿論和媒體,將性侵的情況給說成是兩情相悅只不過後來感情破碎了而已;不然就是抹黑受害者,說受害者自己就有拍攝性感照片/出演裸露角色/有感情糾紛的問題,所以受害者的證詞不足以為信。 從這裡就可以看到德普的做法,他就是用輿論將赫德塑造成不完美的受害者,故意讓人們認為赫德的證詞不該被相信,甚至讓人們有赫德是為了金錢才接近德普的錯誤印象,即便赫德在跟德普離婚時只要求了少量的賠償金(後來還捐贈出來)。 所以在這種情況下,拿赫德和德普的案件說Metoo的人士沒有證據、不去報警是非常諷刺的,因為赫德保留了大量證人證據、成功申請到人身限制令、被英國法庭裁決至少12起虐待案件有發生的情況下,德普依舊可以通過輿論把赫德給打造成「誣告者」的一員,這還建立在赫德本身屬於上等階層的白人女性上。 這就是問題所在了,在有證據的情況下,也無法保證受害者一定能夠將加害者入罪,我們為什麼可以要求大家一定要起訴加害者呢? 更何況很多時候要起訴的人,可能是你的上司、長輩、有輿論有權勢的人,在這種情況下,起訴很可能就等

[時事]創作自由不代表免於被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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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age by rawpixel.com on Freepik Jocelyn Chia的脫口秀會引發眾議,最關鍵的原因其實還是因為牽涉到言論自由的疆界。就一個理想的世界而言,我們當然都希望不需要有任何外力對言論進行規範,一切依靠個人的道德操守來限制有問題的言論。 可惜理想終究只是理想,我個人認為任何形式的自由都有其疆界需要遵守,我們不會說因為法律保障了我們的行為自由,就覺得自己可以上街隨意毆打人卻不需要負責任,那我們為什麼會覺得言論自由就代表我們可以隨意發表任何言論卻不需要負上任何責任呢? 誠然Jocelyn Chia的段子是不是冒犯言論確實還要商討的空間,但如果真的視脫口秀為藝術創作的一種,那這些表演本來就應該容許公眾自由進行評價。 可惜很多時候一旦某些段子、文字、短片出現問題,就很多人跳出來用「創作自由」來禁止他人進行批評,就我而言,這才是侵犯了公眾「對創作作品進行評價」的言論自由權利。 而歧視和仇恨言論則是一個更嚴重的問題,從過往「盆栽要剪、女性要打」、到近期的台灣台中一中「烯環鈉」事件,都可以看到強勢群體對弱勢群體的霸凌,但這種言論常常也躲在「言論自由」的大旗下,無法被撲滅。 問題在於,如果社會容許這類言論盛行,那弱勢者的聲量反而會被遮蓋,甚至會為了避免被傷害所以不願意發聲,這才會對言論自由造成破壞。 最近台灣突然又興起新一波的MeToo風潮,就是因為社會長期以來的強姦文化盛行,導致被性侵/性騷擾的受害者不敢發言,才累積下了這麼多的黑數。 即便目前有很多願意站出來述說自己故事的勇者,但可想而知,還有許多受害者不願意站出來。這當然可以理解,畢竟不站出來就不需要受到他人的質疑、指教和傷害。 在網路上也可以看到類似的傾向,一個毫無規範的社交媒體,容易導致極端和仇恨言論盛行,結果該處的言論多元性反而會被撲滅。比如說台灣的PTT和低卡,任何嘗試提出反對網站主流聲音的人都會被極端和仇恨言論謾罵導致停止發言或離開,最終導致網站只剩下一種聲音。 最諷刺的是,很多馬來西亞人明明對Jocelyn Chia的段子不滿,覺得自己被冒犯到了,但卻對Jocelyn Chia的外貌評頭論足,這其實是更為嚴重的厭女言論。我想亞洲很多地區因為長期受到威權政府管理,所以我們對何謂「言論自由」總是很陌生。希望這起事件可以給我們一個機會對言論自由有更深入的了解,畢竟所謂的「進步」並非取決於經

[政治]王丹不代表六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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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6月4日的今天,看到有關心中國民運的人對王丹被MeToo的事件抱持很悲觀的情緒,覺得大可不必。 誠然王丹在宣傳64和中國民運有發揮了相當的功能,但無論是64還是中國民運,都不是由王丹之流代表。我們不會否決這些民運人士的付出,但也不代表我們需要因此「造神」,將他們擺上神臺,連碰一下也不能。 說到底我們紀念64,從來都不僅僅只是為了這些有聲量的民運人士而已。我們紀念64,是在紀念一個本來有可能出現的中國,那個中國裡,有民主自由人權,也許不完美,但至少人民可以自由探討自己國家的問題。 但那個可能性已經消失了,被中共的暴行、它們屠殺人民的手段給硬生生斬斷了。所以我們紀念64,我們紀念的是那些站出來絕食抗議的學生、和學生站在一起的老師以及教授、騎腳車前往天安門說「這是我的職責」的騎士、在事發當晚出門想要幫助他人的學生、阻攔軍人前進的居民、孩子被殺死的母親、以肉身擋下坦克的不知名者,以及更多前仆後繼衝撞中國體制的人。 這些人才代表了中國的民運。 每個人都可以有自己紀念或不紀念64的原因,在這個言論自由的社會裡,這很正常,也應該尊重。 但那個原因不應該是因為王丹或魏京生之流。 停止造神,讓王丹他們為自己的言行負責,我想,這才是追求民運者應該建立的精神。 不是嗎? 如果你覺得我的文字有價值,你可以通過抖內給予我鼓勵: TnG:012-9241210 Maybank:112455278431 Paypal: https://www.buymeacoffee.com/yulin 你也可以參與討論或將文章分享出去。 你也可以「點贊」我的 臉書頁面 ,這樣一來就不會錯過我的文章了。 你的支持會成為我繼續寫下去的動力,感謝。

[性別]受害者沒有任何過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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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1日星期三晚上,台灣民進黨前黨工陳汘瑈在自己臉書上以「為時已晚但也該被好好接住的求救信」為主題,控訴曾經和民進黨合作的導演薛朝輝對自己進行性騷擾的過程,以及他向時任民進黨婦女部主任許嘉恬進行投訴後卻被強迫壓下案件的經過。 在陳汘瑈控訴後,今天6月2日早上,另一位名叫陳汶軒的女性在臉書上具名指控自己過去在民進黨中央青年部任職時遭受同事陳右豪多次性騷擾,但不僅被上司青年部主任蔡沐霖壓下案件,還聯合陳右豪對他進行職場霸凌,最終陳汶軒被迫離開。 接著便是連鎖反應了,直到現在,除了以上兩位陳姓女性,民進黨北市議員何孟樺指控林男固、一名名叫Kimberley Teng的女性指控某張姓男性,外加李元鈞指控王丹、LiYing Chien指控貝嶺等共四項MeToo事件都在今天發表。 目前民進黨黨主席賴清德和前黨主席蔡英文都在臉書發言道歉,民進黨也提出相應改善措施,至於是否能夠妥善處理,尚需時間觀望,我個人也不打算在此多說什麼。 但我看到一些民進黨支持者有類似「這個時間點爆出這些事情是不是有什麼隱議程」、「是不是誣告」的說法,甚至有看到人批評這些受害者「為什麼不顧全大局」,這才是叫我最無法忍耐的言論。 實際上在性騷擾和性侵案件中,受害者要維護自己權利控告加害者,一直都不是容易的事情。最常見的抹黑手段自然就是「誣告」,李元鈞指控王丹性騷擾的事件裡,王丹的答复就暗示李元鈞是因為自己的反共身份才故意誣告他。李元鈞本人還是男性都遭遇如此抹黑,可想而知,對女性而言,要指控加害者就更為艱難了。 但現實的數據裡,性侵的誣告比例,從來都不會比其它案件的誣告比例來得高,很多性侵的誣告案件甚至在立案之前就被刷下。可是社會上卻一直強調性侵被誣告的情況,這本身就是一種維護性侵加害者的手段,讓受害者需要付出更多成本去維權。 至於質疑為何在這個時間點爆發就更可笑了,以台灣的選舉制度而言,每隔兩年都會有選舉,有哪一個時間點舉報會讓人覺得是OK沒問題的呢?更何況在四個和民進黨有關的案件裡,都可以看到如果發生事件的當下就妥善處理的話,根本不至於會全部都拖到這個時間點才一口氣全部爆發。 而第一位具名控訴的陳汘瑈也有提到自己在觀看了《人選之人—造浪者》後才有勇氣整理好思緒將事件說出來,而第二位陳汶軒則是同樣因為影劇以及第一位的求救信才說出來,接著就是骨牌效應了——第三位至第六位受害者是因為看到了前人,才站出來述說自己

[社會]談談好萊塢的「洗白」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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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士尼的真人版《美人魚》最近放出最新的海報和預告片,加上《埃及豔后》找黑人來飾演克麗奧佩脫拉七世,導致網路最近掀起一波「政治太過正確」、「左膠誤國」的言論。 但這些言論之中,我最喜歡的其實是「如果我們找白人演員來飾演黑人/亞裔角色的你們會怎麼想」,因為這句話說得好像這些事情都沒發生過一樣,問題是現實裡明明就一直發生啊。最早可以從1915年《一個國家的誕生》開始說起,這是一部剛推出就叫好叫座、高票房,甚至被譽為美國電影史上最具影響力的電影之一。諷刺的是,這部電影本身吹棒白人至上主義,也美化了3K黨,而除了幾名黑人演員飾演次要角色,絕大多數黑人和混血兒角色,都是由白人塗黑臉去扮演的。 《一個國家的誕生》也許還能夠爭議為是那個歧視黑人時代的產物,但來到近代,也可以看到許多黑人角色被「洗白」的情況。《攻殼機動隊》的草薙素子本來是日裔,由史嘉蕾·喬韓森出演;《無畏之心》是關於美國戰地記者丹尼·珀爾的回憶錄,由遺孀瑪麗安·珀爾、一名黑人女性所寫,但改編成電影時,瑪麗安的角色卻由安潔莉娜·裘莉飾演;《明日邊界》根據日本輕小說改編,但主角從日裔變成白人;《飛越情海》的阿麗森·吳是四分之一中國四分之一夏威夷血統,由艾瑪·史東飾演;《波斯王子:時之刃》的主角達斯坦是伊朗裔,由傑克·葛倫霍飾演;《奇異博士》的古一原本設定是藏族人,卻由蒂妲·史雲頓(當然比較有趣的是這角色本來是男性,卻由女性出演)。 最誇張的當屬《出埃及記:天地王者》,除了主角摩西和拉美西斯二世這兩個埃及裔都由白人演員克里斯汀·貝爾和喬爾·埃哲頓出演,戲裡一堆埃及角色都是由白人演員出演。導演本人對此批評的回應直接了當:「執導一部預算高達 1.4 億美元的電影,我不能為了符合設定而找沒有名氣的阿拉伯演員之類的,我必須想辦法讓收支平衡。」至於另一部同樣以埃及神話為主題的電影《荷魯斯之眼:王者爭霸》也同樣如此,由傑瑞德·巴特勒和尼可拉科斯·特瓦爾道分別出演埃及神賽特與荷魯斯。 所以白人演員來飾演黑人角色從來不是什麼新鮮事情,我們該問的反而是為什麼大眾對黑人演員出演白人角色會這麼憤慨,但情況一旦對調後就漠不關心甚至表現地對此完全無知的地步?這真的是一個很值得去思考的問題,我個人覺得這跟目前流行的「反政治正確」文化有關。彷彿任何事物只要跟覺醒文化有關,無論是左派、性少數、女性主義、少數族裔都好,他們的缺點都會被放大檢視。 《最終生還

[宗教]快餐店堅持等下午3點後才售賣食物給穆斯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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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天看到一則新聞,說因為有馬來人的小孩感到飢餓而哭泣,於是父母打算去快餐店購買食物給小孩吃,可是快餐店的職員堅持要等下午3點之後才能售賣食物給穆斯林,最終是一對在現場等候食物的華裔夫婦協助購買食物後轉交給對方。 我看到這篇新聞的時候大感荒謬,尤其該快餐店的職員給的理由是一旦被彭亨伊斯蘭宗教理事會發現,那麼快餐店會被開罰單。問題在於,穆斯林的齋戒本來就容許某些穆斯林群體可以不用齋戒。要是餐廳不被允許售賣食物給任何穆斯林的話,那根本就是反向強迫這些群體也要遵守齋戒。 現代民主國家最基礎的基石之一,就是政教分離,這是因為現代人清楚的認知到,我的信仰是我跟神明之間的事情,和任何他人無關。今天要是全知全能的神明覺得我的作為違反了教義,祂不會需要普通的凡人插手,祂自己就可以來懲罰我。要是連神明都沒有馬上對我降下天罰,那你這個凡人在那裡指指點點,甚至高舉道德或法律的大旗來懲罰我,不覺得可笑和諷刺嗎? 更何況伊斯蘭教本來就很清楚認知到不是所有人都有齋戒的能力,像小孩子就不適合進行齋戒,因此可以免除。而成年人因為事故無法齋戒,可以事後補回齋戒,或者布施食物給老弱或貧民,作為「抵齋」。這本身就記載在伊斯蘭的聖典《可蘭經》裡。聖典都說沒問題了,我不懂彭亨宗教理事會設下這種限制是什麼意思,自認為比《可蘭經》更重要嗎? 這當然也不是我國第一次宗教干涉司法的情況了,雙軌並行的聯邦法律和宗教法律,根本就是我國司法混亂的最大問題之一。可悲的是,這種混亂的狀況看來還會持續很長一段時間,在我有生之年都不一定能看到解決的一天。 如果你覺得我的文字有價值,你可以通過抖內給予我鼓勵: TnG:012-9241210 Maybank:112455278431 Paypal: https://www.buymeacoffee.com/yulin 你也可以參與討論或將文章分享出去。 你也可以「點贊」我的 臉書頁面 ,這樣一來就不會錯過我的文章了。 你的支持會成為我繼續寫下去的動力,感謝。

[政治]政府應該盡快廢除過時且獨裁的大專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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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月我國高教部長卡立諾丁在國會以書面方式答复公正黨巴西古當國會議員哈山卡林的提問時,表示團結政府無意廢除大專法令,並稱一旦廢除就會影響到大學的行政管理。這跟今年年初高教部長的新年訓示講話中承諾將會改革我國大專教育大相徑庭。 諷刺的是,即便廢除大專法令已經寫在希盟的大選宣言裡,但看來希盟還是覺得宣言不是聖經。首相安華在前幾天的瑪拉工藝大學(UiTM)大專生對話會上,表示他認為廢除大專法令並不合適,但可以修改其條款導致更為明確。他給的說辭是,如果有帶種族、宗教對抗的事件進入校園,那他為了照顧和控制國家安全,肯定需要對校園進行干涉。 這種說法極其荒謬,即便校園應當維護學術自由的氛圍,也不表示校園的言論必定會失去控制。恰好相反,在言論自由的情況下,可以讓大家對種族和宗教課題進行深刻的討論,這反而才是真正可以對抗極端種族和宗教言論的方法。 而我們社會目前會出現種族和宗教的極端言論,正是因為只有某方可以說,而另一方卻無法進行任何反駁,才導致極端言論的聲勢貌似壯大。加上不公平的政策更是導致另一方的不滿,因此兩方都逐漸邁向極端,導致社會的分裂。 而大專法令下,大專院校的學生不僅被禁止擔任政黨和職工會的委員和會員、不可以同情或聯絡其它團體,加上禁止學生結社的權利,這都跟政府努力推行18歲青年投票的思維產生矛盾。我們不能一邊堅持18歲的青年有投票的能力,另一邊卻宣稱他們還無法辨識政黨和團體的問題,並因此剝奪他們參政和結社的權利,這是非常荒謬的行為。 大專法令甚至規定,一旦任何學生被部長或校長認為已經觸犯了大專法令,那他就會被立刻吊銷學籍,也無法再申請成為其它大學的學生,除非該學生能夠證明自己無罪。不僅無罪推定原則蕩然無存,這些學生的受教權利從此被剝奪,這種情況不該發生在民主社會裡。 何況大專法令也給予教育部長太大的權力,讓他可以控制大專院校。在大專法令下,教育部長可以決定校長、署理校長和大學理事會主席的人選,而校長直接委任各系院長,大學理事會成員則有一定人數需要委任政府部門官員,整個高層都被政治化,那怎麼可能利於學術自由和研究風氣呢? 大專法令甚至規定了教職人員的紀律規定,在這種情況下,明明是我國最高教育單位,裡面的教職人員和學生卻無法自由談論國家大事,這也未免太過可笑。 不久之前,瑪拉工藝大學(UiTM)才以「維護校園和諧」為理由,拒絕讓學生舉辦和統民黨(MUDA)麻坡區國會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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